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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股份收深交所关注函,要求说明陶虹遐与黄红云解除一致关系等问题

导语
7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深交所发布对金科股份(000656.SZ)的关注函。 关注函提及,金科股份7月9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陶虹遐向董事会秘书...

7月14日,资本邦了解到,深交所发布对金科股份(000656.SZ)的关注函。

关注函提及,金科股份7月9日披露《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司股东陶虹遐向董事会秘书张强寄送《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公司实际控制人黄红云表示,其没有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观意愿,但充分尊重陶虹遐的意见。

陶虹遐直接持有公司2.49%的股份,同时持有公司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7.24%)、重庆虹淘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占金科股份总股本的6.96%)49%的股权。

对此,深交所请金科股份核实或补充说明:

(1)补充披露《关于限期发布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的函》的具体内容,包括约定披露期限、解除一致行动的原因及依据等;

(2)请公司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是否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股权相关协议和安排,并以股权结构图的形式,说明黄红云与陶虹遐解除一致行动协议前后,黄红云的持股变化情况;

(3)公告显示,金科股份于7月8日收到主要股东的书面文件,当黄红云对金科股份实际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小于等于20.5425%的情况下,该主要股东将其持有公司6%股份比例的表决权委托给黄红云行使,有效期为五年。

说明主要股东的名称,与金科股份、实际控制人、董监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书面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构成承诺,主要股东剩余股份的持股比例,相关表决权委托事项是否触发股东要约收购义务。

据此,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于7月16日前递交有关说明材料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同一日,金科股份还发布公告称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规模为不低于5亿元(含),且不超过10亿元(含);回购价格为不超过7.90元/股(含)。有关回购用途,回购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据测算,若上述回购方案全部实施完毕,假设按回购金额上限10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1.2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按回购金额下限5亿元,回购价格上限7.9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6329.11万股,占比1.19%。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约3883.36亿元、归母净资产373.34亿元、流动资产3384.31亿元、货币资金381.43亿元。假设以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10亿元计算,本次回购资金占公司总资产、归母净资产、流动资产和货币资金的比重分别为0.26%、2.68%、0.30%和2.62%。

除此之外,金科股份公布今年6月业绩数据,当月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72亿元(人民币),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87万平方米。

今年上半年,公司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1021亿元,房地产销售面积约1005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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