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网讯 6月17日,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从2022年1月1日(含)起,全款购房的职工,在与中心签订购房委托提取协议后,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购房总额。商品房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再交易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上载明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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